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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在工作的時候,意外的注意到一個即將路倒而後來真得路倒的人,他全身痙攣般不能控制,臉部也是抽筋的模樣,三小姐離他約三公尺的距離,下意識的回頭看了一下有沒有來車,接下來他就倒地了。

 他在路口20公尺的路中間,全身抽動、翻著眼、口吐白沫、咬著牙根,很像癲癇(後來找資料發現他可能是跌倒之後腦外傷引起癲癇病症);站在紅綠燈路口替他擋著車,當下三小姐只有幾十秒時間可以考慮,但是不敢輕易伸手去碰觸他,於是口頭詢問他需不需要叫救護車,傷者沒有反應,接著又轉動頭部和扭著身體想站起來,看見他頭部因撞擊地面後血溢流地上,三小姐馬上撥打119勤務中心,通知有路倒的情況,這時候左右雙向車道都有來車停住了,第一台進來的車是這位路倒先生的同事,後來才知道路倒先生才到職二日,公司同事和老闆都不清楚他的狀況,因為他還有意識,三小姐告知路倒的先生說替他打電話叫了救護車,沒想到他隨即很努力的站起來,連同事也攔不住他,之後只在路上留了一灘血跡,又往他來的方向往回走。

 沒幾分鐘救護車和騎機車的員警就抵達了,快的速度實在讓三小姐詫異,感覺就像在隔壁一樣,經三小姐告知後他們把車往巷子裡開去,但是沒多久又開回來說沒看到人,三小姐又指了指地上的血跡表明確有此事,又告知救護車和員警,傷者應該是巷裡資源回收公司的人員,後來他們雙雙進入巷內,約十來分鐘,救護車開走沒有鳴燈,隨後員警從巷內騎車出來,說明傷者可能是酒精過量之類的可能因素,因為傷者堅持不肯就醫,救護人員替他頭部包紮後離開,後來員警也離開,三小姐也以為此事告一段落。

 依照傷者跌倒後起身離開的模樣,三小姐評估傷者必須立即就醫,但是他一聽到三小姐報警叫了救護車,竟起身想離開現場,讓人不禁以為不知是否是害了對方,也許對方可能是逃犯或是煙毒犯等,可能一時毒癮發作,卻因三小姐偶遇他路倒幫他叫了警察,反而害他被抓,後來傷者的老闆來找三小姐,想確認傷者的傷是否是因為外力所造成(例如被車撞),三小姐把事發過程口述一次後,對方老闆表明傷者是才試用兩天的員工,又當場說如果他有毛病沒有告知、或是有蓄酒的習慣,要叫對方明天不用上班了。

 一難是怕他因報警而被抓,後來員警離開三小姐小小放心,一難是把實際情況告知傷者老闆,得到的結果是害對方失去了新工作,結果什麼忙也沒幫上,三小姐心裡一沉、萬般無奈,許多事實在是無能為力。

 本以為這件事就這麼結束了,星期六騎TUAA辦的比賽騎得很鳥、星期日母親節在家裡花店忙了一整天,到了星期一雖然沒什麼好心情,也覺得膝蓋很痛、整個人疲勞不堪,但是仍然像往常一樣上班,該做的事還是得做,在店裡吃完早餐,和老闆娘、自然Q瞎扯蛋,後來店裡電話響了,竟然意外的是找三小姐。

 一位女警來電,告知因星期五的傷者病情加重,家屬想了解當天事發情形,三小姐當下腦中一片空白,但是還是理智的把事發情況告知對方,後來女警表示家屬有其他問題,會請家屬再來詢問三小姐,但是礙於很多三小姐本身的考量,三小姐要求若家屬要找三小姐需有警方陪同。

 事關一條人命,整個事件變得複雜不堪,經家屬及里長要求,三小姐決定提早到現場,把事發過程再告訴所有需要知道的相關人員。在現場經家屬說明,傷者急救過程已腦部缺氧超過二十分鐘,人住進加護病房,救活也是植物人,沒有保險,最後應該會放棄,留下一個小孩原本就由傷者姐夫照顧。

 很多事情是事後經許多人員告知,三小姐才漸漸拼湊出事情的完整性,因為現在家屬想追究老闆的責任,家屬質疑為何當時沒有人堅持要傷者就醫,最後三小姐還跑了趟警局做了筆錄。

 事發當天員警到場處理時,當事人堅持不願意就醫,老闆也要求傷者去醫院被傷者拒絕,於是老闆要求介紹傷者進公司的一位女性員工陪同傷者,看能否說服傷者去醫院,因此下午五點多在三小姐離開後,自然Q還看到傷者頭部包紮和一位女性從巷內步行出來,後來警方告訴三小姐,傷者還有能力轉兩班公車回到家中。

 前陣子有人路倒沒有人願意幫忙,結果路倒人被車子活活壓死的社會新聞還很新鮮,三小姐實在無法冷眼看待這樣的事情發生,但是什麼忙該幫、什麼忙不該幫,誰有辦法在短短的一兩分鐘之內想清楚,對方的衣著和樣貌馬上就讓人聯想蓄酒、吸毒、精神疾病這些都可以不理,三小姐願意站在路中間幫傷者擋住往來的車輛,對三小姐本身也是一種危險,該不該替傷者叫救護車、對方願不願意、能不能就醫也是需要考量的問題,若三小姐不是剛好站在旁邊目擊而是騎車或開車經過呢?就算你想幫助別人,也要先想後續自己到底會不會惹上什麼麻煩,還有什麼話該說、不該說會否影響到那一方的權益、會不會受到報復,這樣的社會怎能不怕,那怕是一句話都會惹得一身腥。

 人就不能夠學會感恩,為什麼一發生事情就先想到要怪罪別人,懷疑傷者在公司被欺負遭毆打、懷疑事實是被車子撞、懷疑幫助他的人盡的責任都不夠多,難道家屬對傷者都沒有責任嗎?傷者回到家中就完全沒人理了嗎?就算事發後傷者是受傷的狀況,但是還有能力轉兩班公車回到家,這就表示他離開現場時還有行為能力,誰能強制要求他要做什麼,回到家中頭撞了個洞還沒人理到底是誰的錯,幫助他的都是他生命中的陌生人,真得和他有關係的人在當時替他做了什麼?關心他的傷勢了嗎?就連發生事情了也還只是想找個倒楣鬼替他善後,究竟誰才失責、誰才悲哀呢?

 雞婆三小姐、三小姐雞婆。總之,事情真得有點麻煩,何況已經影響工作,但是三小姐真得不介意,只要事情有真相,雖然結果不是大家所樂見的,但是遇到有狀況的時候,請大家不要灰心,或許這世界上還是有好人、有值得幫助的人,好人加油!臭人退散!

 報告完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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